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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野县中小企业服务局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县中小企业服务局设5个行政职能科(室)和2个直属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4人)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务、文秘、机要、保密、档案、新闻宣传、信访、政务、信息、提案议案处理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事和党群、工会、纪检、计生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制订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后勤、保卫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3人)
   
   
研究拟订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读者展目标.并防控贸旅情况:指导和引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会同有关科室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意见;协调和引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向集群化、园区化发展,落实好县有关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和园区建设管理若干规定,为入驻县工业园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实际问题。
   
 
(三)企止指导科(3人)
   
  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促进制度、管理创新,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者素质;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促进新兴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创立;协调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
   
 (四)财务统计科(2人)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负责资金的管理;监管直属企业的国有和集体资产。
   
 (五)科教信息科(2人)
   
   
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并指导各类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技术服务;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咨询、培训、网络信息等服务体系;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六)直属事业单位
   
   
以下两个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省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一)、(二)、(五)等三项内容所规定的,只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协调服务工作,落实好有关政策法规,加大扶持服务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内外部环境而设置的。
   
    1
、政策法规服务中心。(9人)
拟订全县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法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为企业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落实好关于中小企业、非公企业的政策规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好县私营企业协会及棉纺织协会工作,加强棉纺织产业规划、指导、引导和协调服务,促进企业间相互交流、合作与协作发展;负责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日常工作。
   
    2
、融资服务中,C9人)
   
  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拓宽融资渠道;协调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政策的落实;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风险投资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指导、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推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会同银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集中投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贷款担保的一条龙服务,做好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办公室工作,为企业融资担保做好审核、评价与申报等工作,实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招商引资、出口创汇。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局机关新野县中小企业服务局机关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
3名,纪检书记二名,中层领导职数5名,一般于部10名。纪检(监察)、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驾驶员编制2名。
   
以上编制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直属事业单位
  
        1
、政策法规服务中心。该机构为股级事业单位,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5名经费实行财政差额预算管理,4名实行自收自支。
   
      2
、融资服务中心。该机构为股级事业单位,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5名经费实行财政差额预算管理,4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